浙江交通 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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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2023-02-07 23:51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一)协助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以及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行业统计分析工作,协助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承担港航许可管理及执法指导的辅助工作。

(三)承担水运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的辅助工作。承担水运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运建设项目及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备案和建设市场监管的技术工作。

(四)承担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承担渡口渡船安全指导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具体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辅助工作。

(六)承担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核工作。协助指导全省港口引航工作。

(七)承担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技术审核工作。协助推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和港航物流发展。

(八)承担航道保护和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和过船建筑物运行方案技术审核工作。协助指导航道和船闸运行管理。

(九)承担智慧港航建设。协助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协助推进行业绿色发展。

(十)完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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