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4信息公开资源库/col/col1229244890/index.html政策文件及解读/col/col1229250354/index.html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col/col1229250468/index.html厅文件/col/col1229114320/index.html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1-11 09:49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9〕1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16〕90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请组织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要求

2.2021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要求

3.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要求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0日

附件1:2021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要求.docx

附件2:2021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要求.docx

附件3: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工作要求.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