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培育规范有序、竞争充分的养护市场,根据《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22〕87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做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工作于2022年10月8日开始。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入口提交申请。申请受理后,浙江省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平台将申请分发至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各市、县(市、区)逐级提出审核意见。
二、9月23日前,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在审批服务平台上完成申报事项的岗位流程配置工作。
三、原公路养护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可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持有效的公路养护资质证书,按照原许可范围在我省从事养护作业活动。
请各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资质申报事宜告知辖区内的相关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并做好《细则》的宣传解读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联系人:孙炜玮,联系电话:0571-87820185。平台配置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开发维护单位,联系人:陈定凯,联系电话:0571-88394698。
附件: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咨询方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