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45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8-06 |
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一期)(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布局规划》。本项目由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及建设管理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土地类专题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及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拟建路线起点拟定于S11乍嘉苏高速公路与七沈公路中法大桥交叉附近,路线向南延伸进入海盐界,依次跨(穿)越余篁线、X601元新公路和海盐大道(规划),后接入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南北湖互通北侧,路线全长约11.3km,按照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拟设置枢纽互通2处,连接线2条,起点南湖连接线位于南湖区凤桥镇接七沈公路,长约1.03km,终点海盐连接线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接枣园路,长1.1km。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TDZT-1标段:
(1)土地预审(含规划选址):收集资料、数据分析、编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组织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相关评审,经审查通过后协助招标人逐级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由项目主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复。
(2)农转用土地报批: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现代农业园区核减)调整方案、标准农田占补方案、标准农田占用基础设施修复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拟订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协助招标人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直至取得批复。
(3)完成土地勘测定界: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准确测定,土地地类调查和权属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分村分地类统计、土地调查权属分村,界线测定,形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还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绘、界桩放样、房籍调查、权属调查、面积计算、图件编制。
(4)林地报批(如有):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林地情况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协助组织林业部门评审,协助办理审批手续,直至取得使用林地许可。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完成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矿产资源压覆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以上所有专题批复之日止。
2.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③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人员、信誉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上述②、③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站(credit.zj.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图纸、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25日09:30止。
4.3 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注册”栏目进行操作。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先在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8月7日16:00。招标人将于2021年8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5日09时30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文件的U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收件人:陆晨缘,联系电话:15958151680,由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投标人。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至2021年8月25日09时30分,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①投标单位邮寄投标文件后须将投标人名称和快递运单号发送至陆晨缘处,并自行与其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使用顺丰或EMS,便于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若因快递公司服务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须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及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盐县百尺北路39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73-860853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杨成蛟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3046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