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实施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处理规范》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省交通集团:
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处理规范》已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处理规范》(DB33/T 1434-2025)由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等编制。联系人:陈聪,电话:18957193739。
二、该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口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标准宣贯、培训、咨询等具体工作委托标准编制单位承担。请各单位在实施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及时向标准主要编制单位反馈有关问题和意见,以利修订时参考。标准文本可在浙江标准在线网站(https://bz.zjamr.zj.gov.cn/)下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