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降部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等级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试行)》(浙交〔2024〕5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动态调降信用等级。具体如下:
浙江科峰工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在资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根据QF12条“在资质申请、延续、变更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规定,该家公司公路设计信用等级降为D级,执行期限12个月。
以上从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自执行期届满后,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试行)》(浙交〔2024〕53号)调整,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彭文川,联系电话:0571-8780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