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5-0011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6-10 |
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普及和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交〔2025〕43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公交车的电动化已成为绿色交通的重要方向。浙江省此次出台的补贴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加快淘汰老旧燃油公交车,推广新能源车辆的应用,同时保障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从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
(二)制订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等
二、主要内容
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报要求、审核与发放流程、监管与工作要求等。
(一)补贴对象:
申请人: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企业。
车辆要求: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车龄8年及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老旧公交车,并购买纳入国家相
关目录的新能源公交车。
更换动力电池:对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新电池需为2024年1月1日后生产且质保期不低于5年。
(二)补贴标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9万元。
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更新或电池更换,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需以PDF格式整理报送,包括《新能源汽车公交车
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等附件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要求:
更新车辆需提供报废证明、新购车辆的发票、登记证书等;更换电池需提供旧电池和新电池的编码、生产日期、更换合同及验收证明等。
融资租赁车辆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申请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存在隶属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审核与发放流程
1.审核流程:
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
核查报废凭证、车辆更新凭证和电池更换凭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30日前补正。
2.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85:15比例分担,地方财政部分按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分担比例执行。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提交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按新标准执行。
(五)监管与工作要求
1.主体责任:
各市交通运输局需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伪造材料或串通涨价等行为。
报废车辆和电池必须交售给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不得
指定企业或设置地域性限制。
2.绩效管理:
各市需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年度自评,财政部门需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安全。
三、解读机关: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刘 军
联系电话:0571-8780690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王伊麦
联系电话:0571-87051357
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徐 峰
联系电话:0571-8705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