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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5-0011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5-06-10

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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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普及和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交〔2025〕43号)。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公交车的电动化已成为绿色交通的重要方向。浙江省此次出台的补贴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加快淘汰老旧燃油公交车,推广新能源车辆的应用,同时保障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从而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

(二)制订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等

二、主要内容

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报要求、审核与发放流程、监管与工作要求等。

(一)补贴对象:

申请人:依法取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企业。

车辆要求: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报废车龄8年及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老旧公交车,并购买纳入国家相

关目录的新能源公交车。

更换动力电池:对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新电池需为2024年1月1日后生产且质保期不低于5年。

(二)补贴标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9万元。

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更新或电池更换,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需以PDF格式整理报送,包括《新能源汽车公交车

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等附件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要求:

更新车辆需提供报废证明、新购车辆的发票、登记证书等;更换电池需提供旧电池和新电池的编码、生产日期、更换合同及验收证明等。

融资租赁车辆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申请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存在隶属关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四)审核与发放流程

1.审核流程:

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重点

核查报废凭证、车辆更新凭证和电池更换凭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需在2026年1月30日前补正。  

2.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85:15比例分担,地方财政部分按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分担比例执行。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提交申请但未拨付资金的,按新标准执行。

(五)监管与工作要求

1.主体责任:

各市交通运输局需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伪造材料或串通涨价等行为。

报废车辆和电池必须交售给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不得

指定企业或设置地域性限制。

2.绩效管理:

各市需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年度自评,财政部门需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安全。

三、解读机关: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刘  军

联系电话:0571-8780690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王伊麦

联系电话:0571-87051357

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徐  峰

联系电话:0571-8705845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浙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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