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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实施内河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2025-05-09 00:0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5月7日下午,嘉兴市内河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会上,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市内河港口企业分类分级评价流程和结果运用做政策解读。

嘉兴内河港是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36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下设城郊、嘉善、平湖等6大港区,形成“一港六区”港口布局,目前拥有码头企业351家,2024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46亿吨、位列全国内河港第9位,集装箱吞吐量76.9万标箱,位列全国内河港第11位,已连续7年成为“亿吨大港”。

然而,由于港口发展起步早、建设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为进一步强化港口硬件设施配置,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近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嘉兴市内河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试行)》,分别围绕普货、危货码头管理重点,联系嘉兴内河港实际,结合企业基本情况、设施设备工艺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环保措施落实以及行业监督管理等五方面,制定对应的评价标准,分三年对现有的内河港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万丽表示,从企业的角度上讲,分类分级工作其实是帮企业做一次全方位的“体检”。评审组通过现场检查、内页资料翻阅等方式,找出企业生产作业、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打分定级的方式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企业提高规范化、标准化经营水平提供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分类分级为企业精准画像,有助于行业管理部门合理分配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切实加强港口企业风险预警与管控。

港口企业申请分类分级评审主要分为以下三步骤。首先,每个评价周期开始前,由市级港口管理部门按照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年度参评企业清单。其次,参评企业需在次年1月底(2025年在3月底前)完成企业分类分级的自评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最后,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评工作,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市级港口管理部门。

“对于A类企业,我们将予以适度的政策优惠,譬如在同等条件下,在财政资金补助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依法依规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减少现场检查及抽查的频次,给予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待遇,而对于评为D类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港口处处长龚旭平介绍。

今年,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批107家码头企业分类分级评定工作,并选取部分过审企业开展差异化管理试点工作。目标是到2027年,基本实现内河港口企业差异化管理。港口企业总数总量控制在400家以内,其中A类企业占比达到30%,B类企业占比达到30%,C类企业占比达到30%,D类企业占比达到10%。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有针对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和环保管理水平。

“此外,我们明确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机构、交通执法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考核评价单位,在码头分类分级评价中的工作职责,确保多方参与,保障评价过程公正透明。”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交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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