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供船、后报关”保税润滑油供船业务试点落地舟山

2025-05-17 21:36    信息来源:舟山港航口岸微信公众号   字号:[ ]    访问次数:


5月10日,舟山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首次采用“先供船、后报关”模式,在秀山东锚地为国际航行船舶“布氏商人”轮提供了45桶约22吨保税润滑油,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润滑油“先供船、后报关”试点正式落地。

国务院批复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明确,要加快综合海事供应体系建设,完善物料保税仓供应模式,对保税仓库内专用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货物试行“先供船、后报关”。

保税润滑油作为保障国际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物料,舟山口岸每年需求量超过2万吨。以往,向国际航行船舶供应保税润滑油,需要先报关,再办理出库和供船手续,然后才能开展供船作业,如果发生报关量与实际供应量不一致或客户临时退单的情况,还需进行改单或删单处理。

今年以来,舟山海关、市港航和口岸局等聚焦“三最”要求,研究制定政策落地方案,支持满足条件的供应企业将存储于保税仓库内的润滑油先行办理出库供船手续,在供油结束后,再以实际供油量报关,实现了“当天接单、当天供油”,将助力企业提升业务量。

下步,舟山市将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推动试点扩面,全力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港口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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