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湖州
湖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总载体、总抓手,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本级和3个区县创成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覆盖率全省第一,法治浙江考核连续7年位居全省前三,持续擦亮“在湖州感受‘中国之治’”金名片。
坚持党建统领
压实法治责任
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委法治工作机构建设运行,率先实现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法治督察常态化、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配合协作制度化。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各区县实现宪法宣誓全覆盖、常态化。全省率先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主体扩大到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有4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述法。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出台《湖州市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公示期内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实现全覆盖。全省率先出台地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创新实施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局长讲法”制度,2024年,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开展“局长讲法”278次。
聚力改革深化
推进依法行政
构建以《湖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统领、19项相关制度互为配套的立法制度框架体系,“十四五”期间,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15部。
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出台《湖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以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00余项,实现目录化管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一体推进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设立市、区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全省率先实施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覆盖工作,完成首批124名县乡法审员任命;建立备案审查分类处理、统筹协调、分级审核机制,备案审查综合评价列全省第一。
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执法事项达1381项、领域覆盖率65%,近90%的执法力量下沉基层,66个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率先形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验收标准成果,发布《“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完善涉企执法模式。出台《打造“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制定《湖州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互动治理工作指引(试行)》。创新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105个,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同比减少32.91%,涉企检查同比减少35.98%,检查亮码率达99.25%。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先后承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协调配合机制等部级试点,建立全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机制,做好执法事项和裁量权基准公示,构建区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乡镇执法监督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推动执法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双下降”。
依法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协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行政复议双向溯源等联动化解机制,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92%的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下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健全生态法治
守护绿水青山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多年来湖州探索构建立法、标准、体制、数智、文化“五位一体”制度体系,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走出了一条逐绿前行、因绿而兴、绿满金生、以绿惠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生态为先立法,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生态文明领域地方性法规11部,《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等5部为全国首创;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等12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推动生态治理由“事”向“制”迭代跃升。2024年《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在北京向全国发布,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的生动范例。湖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成效显著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推进环保执法模式创新,发布全国首个“生态警务”地方标准,推出“生态联勤警务站”“生态警长”“生态警务协同智治应用”三项抓手,打造15个生态联勤警务站,全市7373条9380公里河道、153个湖泊、157个水库、113个农贸市场、主要林区、矿区、路段及市重大工程实现“生态警长”全覆盖,开发全省首个生态综合性应用生态警务协同智治应用,全社会联动共同参与“守山护水”。2024年,生态警务工作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彰显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的法治担当。
坚持系统治理理念,以区域和流域为单元开展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德清建立水源地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安吉、余杭、临平开展联防共治;安吉夏阳村和上游三村签订全国首个村级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大生态环境案件打处力度,成立全国首家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健全行刑衔接、刑民衔接等工作机制。办理全国首例违法使用ODS构成污染环境罪刑事处罚案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收录。
完善增值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全省率先谋划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创新实施“一个中心、一套清单、一部指引”等“六个一”风控法务体系,编制童装、电梯、车联网、地理信息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风控法务指引13部,8部入选省级重点指引目录,《地理信息产业风控法务指引》在全球数字贸易法治论坛发布。全省率先启动风控法务评估,制定风控法务激励措施30条,评选“正面清单”企业80余家,为企业节约法务成本4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助推入企检查、涉诉纠纷数量持续下降。湖州做法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推动浙江成为全国试点。
推进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企服中心法治专区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全省首创“创业第一见面人”机制,企业设立法治服务“一件事”率先落地、全省推广。依托“湖企办”上线12个法治服务模块,打通部门交办渠道,为企业提供“淘宝式”服务体验,2024年提供法治服务2400余件。深化“法护营商”改革,创新“公平竞争独立集中审查”、“四级联动”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机制,做优市场化商事调解,推动金融证券、建筑工程、知识产权、保险票据等纠纷调解,解决商业纠纷用时同比减少63天。
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全省率先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制定《涉外企业经营业务及管理风控法务指引》,组建77人“涉外法务先锋服务团”,6名律师入选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实现湖州高质量法律服务新突破。2024年,全市涉外法律服务量达3100余件、同比上升12.4%。
抓实基层基础
增强群众实感
持续完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和企业园区,1399个基层法律服务单元实现点位上图、人员入列、服务上线,2024年,为企业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超15万件、增长15.4%,民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省第1。
全国率先推进“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级以下,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全省首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实践范例。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2022至2024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年均化解矛盾纠纷近5万件,区域调解品牌实现区县全覆盖。人民调解员吴美丽作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德清嫂”调解团队“四步四诊”解纷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品牌永久入驻“枫桥经验”陈列馆,团队负责人姚惠文获评“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面完成6家“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省首创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所所联动”模式,推行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司法所副所长做法,构建“所所联动”智控体系,实现“双非”警情高效传导、矫正对象高效管控。
放大“余村经验”
塑造法治乡村
推广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持续深化“四治融合”,入选法治浙江十五周年“十佳创新实践”“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2020年,我市颁布实施全国首部《法治乡村建设条例》,为推动乡村治理工作持续走在前列筑牢基层法治根基。以余村为代表,近年来涌现出很多乡村治理好做法、好经验,如横溪坞村创新探索并实现了矛盾不出村、垃圾不出村、办事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等“四个不出村”;高禹村推行所有决策村民定、所有干部不碰钱、所有决定全签字、所有财务都公开、所有讨论可参与等“五个所有”村级事务运行规则,等等。
通过发挥法治建设护航美丽乡村共同体的“大余村”样板作用,引领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34个,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率均居全省第一梯队,打响“美丽乡村、无法不美”品牌。
弘扬法律文化
共建“家本故里”
放大湖州作为近代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和法律思想家沈家本先生故里的优势禀赋,制定沈家本法治文化建设“十个一”项目,累计举办3次“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国内外专家学者1000余人次参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法律文化地标。先后投资建成沈家本纪念馆、沈家本历史文化园,在各县区、乡镇、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沈家本历史文化园获评第一批浙江省法治文化传承教育基地。成立湖州师范学院“沈家本法学院”,成功入选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依托“家本故里·法治湖州”的品牌效应、文化效应,实施“十百千万”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打造10条法治文化示范带、建设100个全民普法共同体、开展1000场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培育10000名基层“法律明白人”,营造“抬头见法”的“法治生活圈”,形成以文化涵养法治、浸润法治、尊崇法治的社会氛围。(湖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