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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增设新浦收费站有关事项的函

2025-03-27 10:4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高速公路新增新浦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5〕10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同意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高速公路新浦收费站自2025年3月21日起开通运营,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标准按现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执行(详见附件)。

二、请督促运营管理单位抓紧优化交通组织方案,完善道路标识标牌,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切实维护交通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联系人:余群燕,电话:0571-87803650)

附件: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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