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以“夜游船”整治为突破口 全力打造更高质量平安航区
为改善提升杭州“夜游船”安全运营水平,以此为突破口全力构建更高质量平安航区,打造夜间旅游经济“新动脉”。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起,杭州交通对以晚间观光旅游为目的的客运船舶(不包括晚间航行的长途客运船舶)及其运营单位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排查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排查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摸清底数,确保全面排查“无死角”
摸排船舶底数。成立“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等要求。重点梳理全市通航水域、非通航水域134艘在营“夜游船”和12家“夜游船”管理运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开展风险评估。紧扣人员、装备、线路、环境和运输组织等重要环节,组织开展航线安全风险评估,针对性排查夜游船船员驾驶能力不强等五大潜在风险,做到风险心中有数。
建立问题清单。对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逐家企业、逐条航线、逐条船舶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逐项销号管理。
二、大力整治,打造安全管理“零盲区”
加强船舶设备维护保养。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客运航线安全评估,规范船岸安全靠泊行为。加强船舶设备维护保养,重点对救生设备、航行控制系统等状况开展检查,严格禁止“夜游船”带病航行。
开展船员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对全市涉及新能源船舶的企业管理人员、船长、轮机长共274人开展技能操作培训,提升船员对电池动力系统维护保养、设备操作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85次,参加人员4841人次;建立船员健康问询和酒精抽检制度,防范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船员上岗。
提升企业安全治理水平。督促经营企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监看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视频监控信号,加大公司岸基对船舶安全航行的管理力度。督促经营企业针对晚间观光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围绕旅客紧急撤离、船舶险情施救等场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巩固提升,构建行业监管“新体系”
信息互通,织密部门协同治理“一张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与市公路与港航管理中心、市西湖水域管理处明确工作责任,共享企业经营资质发证、船员发证、船舶检验发证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强化行业管理源头治理,共同推动整改闭环,形成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管协同高效处置机制。
视频接入,实现非现场安全监管“全天候”。通过专项整治,主城区“夜游船”视频信号实现“公司岸基监控室+交通执法队指挥中心”双接入,50客位以上客船全部施行电子签单发航制,船舶开展安全自查并经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开航。做到24小时全天候非现场安全监管。
突出重点,打好特殊时段应急“组合拳”。开展2023年度钱塘江水上旅客疏散应急演练,指导5家客运企业签署互助协议,建立企业间应急救援互助机制。针对重大节假日等客流量较大时段,施行执法人员现场站岗式执法,确保夜游船开航前“安全体检”到位、突发状况时应急救援措施保障到位。(浙江港航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