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服务共同富裕第一批试点评估验收会议在杭州召开
10月14日,交通服务共同富裕第一批试点评估验收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省交通运输厅原一级巡视员任忠主持专家评审会,来自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城乡规划研究院、浙江大学等专家参加评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汪东杰主持评估验收会议。
自2022年全省启动第一批交通服务共同富裕试点创建,按照推广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三个一批”的原则,围绕《浙江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12项重点工作,确定26个试点项目,并明确试点创建目标与重点任务。26个试点项目实施单位围绕试点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重点汇报了项目实施情况、特色亮点和应用成效。宁海县“集士驿站”富民工程等9个试点项目相关内容获国家主管部门认可,松阳县客货邮融合示范项目等7个试点项目相关内容在省级层面宣传推广,长兴中心城区至图影美丽(旅游)航道、镇海区危化品道路运输数字化精准智控应用等试点项目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固化建设经验。
专家对照试点评估要求,逐项讨论、认真审阅验收材料。通过一系列质询、讨论与答疑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交通服务共同富裕第一批试点项目,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和统筹指导下,各试点所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总体要求,聚焦缩小“三大差距”,充分发挥交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方面的先行引领和兜底保障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体上较好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针对下步工作,评审专家希望各试点实施单位进一步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为全国交通服务共同富裕贡献浙江经验。
汪东杰对专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他强调,将充分吸收专家组提出的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优化后续交通服务共同富裕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申报遴选,全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单位、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浙江交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