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函
湖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等高速公路收费站及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47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自2024年9月27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1。沿线设置织里东、南浔西、菱湖、千金、下舍等5个收费站。该项目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15年(2024年9月27日至2039年9月26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鉴于项目与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相交于织里、双林、士林、新安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现重新明确上述相交高速公路里程,详见附件2、3、4、5。
三、请督促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抓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复函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切实维护交通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2.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里程表
3.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段里程表
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里程表
5.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练杭段里程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余群燕,电话:0571-8780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