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石高速水保验收顺利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的要求,宁波新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9月21日组织召开了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通过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专家和验收组一致认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