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35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8-09 |
杭州港萧山港区临浦作业区(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67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港萧山港区临浦作业区(一期)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投资[2023]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广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杭州广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港萧山港区临浦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杭甬运河左岸、联东路杭甬运河大桥上游左侧西小江支汊北岸,本项目在目前已有的110亩土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利用西小江岸线约643m,共布置7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校核),包括3个多用途泊位和4个散货泊位。码头总长度为649.29m,预测年吞吐量为350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50万吨。码头后方陆域配套建设堆场、道路、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等设施,同时尽可能保留场地内原有的办公楼、宿舍楼及煤炭仓库。
本工程批复总投资额约36034.82万元,建安费用约21669.30万元,因本工程进港航道与杭甬运河四改三实施范围部分重合,实施主体尚未明确,因此本次招标暂不将进港航道工程纳入招标范围(该部分建安费约5252.10万元),即本次招标建安费用按16000万元进行控制。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置为1个标段,即: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域内的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装卸工艺(含设备)、道路及堆场、生产及辅助建筑物、供配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防雷、通信与信息、绿化景观、临时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工程的勘察(含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初步设计风险评估等全部工作,同时还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EPC招标、实施阶段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2.3.1 勘察周期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总体勘察大纲,经评审后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勘察,验收后提交勘察报告成果(份数:按需提供);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勘察,验收后提交勘察报告成果(份数:按需提供);
(4)地质勘察必须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
2.3.2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4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在初步设计文件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审查意见后,10天内修改完成后递交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设计人应在10天内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份数:按需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 (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水运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独承担勘察任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其他要求: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相关附件”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8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开通服务,具体办理事项及流程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用户CA办理及服务开通操作指南》,并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具体办理手续请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咨询自助客服,主体入库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44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领域上线运行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对于未取得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通过登录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CA互认共享APP目录中任一套数字证书及其APP载体,在任一参与互认平台完成办理后,即可在全部参与互认平台使用,具体办法和流程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领域上线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https://hzctc.hangzhou.gov.cn/art/2023/3/14/art_1229533463_5996.html)。CA互认共享APP提供的CA数字证书可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杭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扫码登录、扫码加密、扫码解密和扫码签章等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网上提疑”栏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止。招标人将2023年8月15日在网上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相关公告”栏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00分;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用品茗杭州交通投标制作工具(V2.1.0)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杭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广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人民路7号5楼
邮政编码:311000
联系人:毛工
电 话:18757554362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11号天汇园3幢1002室
邮政编码:311000
联系人:王察
电 话:13588293514
邮 箱:695224927@qq.com
杭州广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