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约车新政7月17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07-03 信息来源:交通旅游导报
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6月2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通知》,两份通知涉及的相关政策将于7月17日起同步施行。
作为杭州出租汽车行业迎亚运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配套措施,新政能够推动网约车行业车辆提档升级、更新换代,促成“老破小”运力加快退出市场,为市民提供更美好的出行体验。
记者了解到,本次新政是网约车纳入地方规范以来,杭州市第二次做出的政策完善。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增加地方性法规制定依据。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列为上位法依据,完善政策法规衔接,使得有法可依的依据更加充分。
二是调整部门职责分工有关表述。
三是删除网约车许可准入条件规定。
四是缩短网约车计价规则报备时间。按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调整网约车平台公司计价规则和收入分配规则向社会公开及提前报备的时间,从提前15天调整为7天。
五是强化车载设备和数据接入要求。
六是明确巡网业态融合有关规定。明确巡游车经营者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揽客的,可以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网约车计价规则收取运费,同时明确如果按照网约车计价规则收费的,网约车平台企业承担承运人责任,并向乘客开具发票。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网约车技术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涉及车型、车辆年限、燃料类型、性能参数、车载设备和适用范围等6个方面的内容。变动内容主要体现在车辆年限、燃料类型、性能参数和车载设备四个方面。
车辆年限方面,原先申请成为网约车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即可,新政实施以后,规定使用出厂新车,提升总体车辆性能和运营安全、舒适性。
燃料类型方面,原政策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和非新能源汽车,现行政策规定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通过明确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推进绿色转型。同时,充分考虑网约车多元化运营服务实际,可使用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满足商务车、中高档轿车等中高档次网约车市场需求,也为支持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留出政策空间。
车载设备方面,在原政策规定的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基础上,现行政策规定数据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能力,落实上位法规定。
近年来,杭州网约车行业经历了“从零起步、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逐步规范”的发展历程,目前共有43家平台企业,每天6万多辆网约车、6万多名司机接单近100万,满足了150万乘客个性化出行需求,有效解决了打车难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统计公布,杭州网约车合规率稳居全国中心城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