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28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7-27 |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投资人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投资人招标项目已于2023年7月26日公开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天,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投诉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编:310009
电话:0571-87813840
招 标 人: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邮 编:321017
电 话:0579-82625269
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7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投资人
开评标日期:2023年7月26日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收费期(年) | 综合得分 |
1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25 | 97.22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投资人
开评标时间:2023年7月26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