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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召开船舶靠港常态化使用岸电工作推进会

2023-06-28 00:0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6月21日下午,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船舶靠港常态化使用岸电工作推进会暨《宁波市港口岸电奖补办法》宣贯会,局科技信息处处长金曙光主持会议,市财政局、宁波海事局、宁波舟山港集团、国家电网宁波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开展交流,市港航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余国才作动员讲话。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象山县港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以及宁波舟山港集团下属码头公司负责人及特邀船公司代表参加会议。

港口岸电,指将岸上电力提供到靠港船舶使用的整体设备上,以替代船上自带的燃油辅机,满足船上生产作业、生活设施等电气设备的用电需求,减少噪音和环境污染。过去,船舶靠港期间主要利用燃油发电满足船上的通讯、照明、生活等电力需求,是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过去几年,受制于岸电成本较高和疫情叠加因素,建成的港口岸电设施使用频率低。因此,价格引导成为岸电推广的关键突破点。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减少靠港船舶污染排放,提高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宁波出台了《宁波市港口岸电奖补办法》(下称“《办法》”),并已于6月1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通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安排7000余万元财政资金对港口岸电建设改造以及岸电使用实施奖补,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这也是浙江省内首个市域港口岸电建设使用奖补办法。

《办法》规定,港口向船方收取岸电费用不高于0.3元/千瓦时的,港口可以申领高压岸电首次连船奖励1万元/艘,以及岸电系统年供船电量分档奖励。对高压岸电设施年使用电量小于20万千瓦时,奖励0.8元/千瓦时;年使用电量大于20万千瓦时部分,奖励1元/千瓦时。

此外,通过不断完善岸电设施,提高岸电设施运营者的连船主动力,也可引导更多船舶靠港期间接用岸电。数据表明,截至2023年5月底,宁波已建成22套高压岸电系统,实现了宁波港域的北仑、穿山、梅山、大榭四大集装箱港区的高压岸电全覆盖;建成低压岸电设施148套,基本实现全市52个专业化泊位岸电全覆盖。

在此次宣贯会上,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宁波交通港航部门将继续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布局建设,到2025年,除油气化工码头之外,全市1000吨以上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力争实现全覆盖。宁波舟山港集团会同国家电网宁波供电公司宣布,在此前靠港船舶用电价格不高于0.3元/千瓦时的奖补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前,靠泊宁波舟山港集团所属码头的船舶可免费使用岸电,这让宁波舟山港成为国内首个有免费使用岸电码头的全球大港。

从“烧油”变“吃电”,向停靠港口的万吨巨轮推广使用岸电可以有效减少大气污染,具有良好的生态环保效益。据预测,通过岸电价格的大力引导、岸电设施的不断完善和政府服务监管的不断强化,2025年宁波市岸电使用量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十四五”期间岸电总使用量预计超过1500万度,替代燃油约2800吨,实现减碳约7000吨。(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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