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01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5-24 |
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工可阶段相关涉水专题研究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工可阶段相关涉水专题研究已于2023年5月23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26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5460035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86790869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3年5月24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工可阶段相关涉水专题研究
标段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价 (元) |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 综合 得分 | 名次 | |
姓名 | 职称证书编号 | |||||
第SS01标段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8150000 | 李志永 | G3300258711 | 98.52 | 第1名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名称 | 被否决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第SS01标段 | 上海河口海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7条(1)目的规定 | 已组织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曹娥江及杭甬运河大厍至安家渡段通航水位专题研究 | 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所涉航道为III级,承担航道水文相关研究工作,合同协议书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跨浦阳江航道桥梁水文专题 | 浙江数智交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所涉航道为III级,承担航道水文相关研究工作,合同协议书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
330国道鹿城藤桥至永嘉桥下段改建工程涉瓯江防洪影响及通航水流条件专题分析报告编制 | 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 | 所涉航道为III级,承担航道水文相关研究工作,合同协议书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
上虞章镇大桥通航水流条件研究 |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所涉航道为III级,承担航道水文相关研究工作,合同协议书时间为:2021年8月3日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
项目负责人(李志永) | G25长深(杭新景)高速公路灵桥互通改建工程拼宽富春江大桥通航水流条件分析专题研究 | 杭州港湾交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承担通航水流条件相关数学模拟研究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业主证明材料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李志永) | 曹娥江大闸口门船闸水文专题研究(预可阶段)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承担航道水文相关数学模拟研究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业主证明材料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李志永) | 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 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 段水文相关研究 | 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承担航道水文相关数学模拟研究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专家评审意见 | 招标附件--业绩表/业主证明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钱塘江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杭州段)工可阶段相关涉水专题研究
开评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
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电子招标无须签字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