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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3-1296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3-05-10

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5000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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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海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5000吨级公共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为:本工程建设1个5千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水工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及配套工程,岸线总长148m,设计吞吐量68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75万吨/年。主要包含总平面布置、工艺、水工建筑物、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安全等。本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849亿元。

2.2 本项目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专篇(消防、安全等)、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图设计说明等(份数按需提供);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7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压力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查为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进行网上注册并登记。CA数字证书联合体牵头人购买,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购买。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4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兴园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80-8971107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19楼1909

联系人:蒋榕

电  话:0580-2166339

传  真:0580-2166379

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附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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