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288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4-13 |
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舟高速复线好思房至戚家山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建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路线推荐方案走向:
高速主线:路线起点接宁波绕城高速好思房枢纽(已预留舟山方向接出)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东北沿通途路布线,于两侧设置分幅高架桥,在海天路、通途路路口设置出入口与好思房枢纽形成组合互通,于王家溪口村北侧交规划杭甬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设置戚家山枢纽加出入口互通,落地接骆霞线,随后路线跨管廊后下穿杭甬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收费站,路线终点接金塘海底隧道U型槽,终点桩号K9+120。高速路线全长9.120km。
地面道路改造:现状通途路和骆霞线受高速桥墩布置于两侧侧分带后需进行断面改造,改造范围为好思房至戚家山段。改造起点位于好思房枢纽位置衔接绕城高速地面路断面,改造起点桩号DK0+650,沿既有走向与高速桥梁平行布置,沿途与陈山西路、陈山东路、海天路、泰山西路、黄山西路平面交叉,地面路改造终点位于王家溪口村北侧,终点桩号DK7+602。地面道路改造路线全长约6.95km。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可方案中主线推荐线长9.120km,设桥梁约8254.0m/1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式立交,左右线平均);互通式立交2处,为好思房枢纽、戚家山枢纽,好思房枢纽设置出入口匝道落地,戚家山枢纽与杭甬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连接后落地;设匝道收费站1处。地面道路改造长度6.95km。
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49.40亿元(含地面道路改造估算投资约6.3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5.88亿元(含地面道路改造建安费约3.35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J标段;
招标范围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主线及高架桥下地面道路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设计,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设计服务,配合编制施工招标专用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如有)等工作。勘察和设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外业调查、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含桥面铺装)、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慧交通)、环境保护与景观、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基础资料等。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主要包括:防洪安全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如需要)、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调查、施工期交通组织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初测、初勘事先指导书,经招标人组织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初测、初勘外业验收成果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提交前1个月内,完成防洪安全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调查、施工期交通组织等中间成果;
(4)定测、详勘事先指导书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经招标人组织审查通过后3个月内,提交定测、详勘外业验收成果报告(送审稿);
(5)定测、详勘外业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推进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6)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提交前1个月内,提交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成果报告、安全性评价成果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报告(如需要)、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成果报告(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成果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报告、矿产压覆调查成果报告、施工期交通组织成果报告等;
(7)在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应在2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等最终稿;
(8)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的需要,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要求;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并负责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16:00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关于招标投标系统使用问题请投标人咨询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574-87187966、0574-87187975、0574-871872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指示屏幕)。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040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74-89385210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范少亮、朱雪洋
电 话:0574-89086898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