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282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3-29 |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绿化工程第LH0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绿化工程第LH0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已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公开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0265
发包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邮 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369553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绿化工程第LH01标段(重新招标)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
开、评标日期:2023年3月27日~28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名次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 负责人 |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 |
姓名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
LH01 | 第1名 | 河南富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39061220.00 | 代新伟 | / | 陈安福 | 陈冬林 | / |
备注: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 期:第LH01标段为274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 该业绩 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LH01 | 河南富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金科中原项目运动公园二期(中段)园林工程 | 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 | 交工验收时间:2021年5月1日 项目规模:签约合同总价4400万元,其中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248.9537万元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
项目经理-代新伟 | 金科中原项目运动公园二期(中段)园林工程 | 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 | 担任过一个签约合同总价4400万元,其中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248.9537万元的项目经理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
否决原因及依据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
开、评标日期:2023年3月27日~28日
标段 | 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
LH01 | 湖南建科园林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少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2.1.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LH01 | 河南圣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少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2.1.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LH01 | 陕西福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少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2.1.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LH01 | 杭州兴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LH01 | 陕西中腾实业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少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2.1.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LH01 | 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缺少工程量清单说明 | 评标办法2.1.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
LH01 | 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LH01 | 河南宜森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LH01 | 江西井冈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项目绿化工程第LH01标段(重新招标)
开评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28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