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4.0”材料汇编》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法联办〔2022〕3号)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浙法联办〔2022〕6号)要求,我厅梳理形成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4.0”材料汇编》,现印发给你们,相关内容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上同步调整。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按照本“八统一”材料汇编要求,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4.0”材料汇编(公路运管篇)
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4.0”材料汇编(港航篇)
3.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4.0”材料汇编(厅机关处室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材料汇编(公路运管篇).pdf
附件:2.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材料汇编(港航篇).pdf
附件:3.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材料汇编(厅机关处室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