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4信息公开资源库/col/col1229244890/index.html政策文件及解读/col/col1229250354/index.html重要公告/col/col1229248359/index.html招标公告/col/col1229248415/index.html
索引号:002482277/2022-1294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9-02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项目拟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和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受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委托,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标段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改扩建起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水角村附近,既有申苏浙皖高速长兴西互通,起点桩号K170+45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向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和G235、G318,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G318西侧新增设置长合互通连接G318,沟通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8.540,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线位,路线含断链1处,短链7.485m。路线全长约28.761km。本项目推荐方案路基挖方131.25千m3、填方1879.87千m3;路面613.37千m2;拼宽改建主线桥1308.48m/24座;拆除重建分离、天桥1635.2m/16座;改建枢纽1处,改建互通3处,改建服务区1处,新建互通1处,新建连接线1条。估算总投资约45.22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315亿元。

现状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本项目改扩建后主要技术标准确定为:高速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42.0m;林城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投资人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作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特许权协议规定依法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公司,并按要求分别注入相应资本金,并作为项目法人。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2.2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其余通过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本金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在工程建设期内按比例逐步到位。

2.2.3 特许经营期分为建设期(含施工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指本项目特许权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指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施工期暂定3年(最终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准);运营期:指项目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指本项目自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之日起至收费期限届满。本项目收费起止时间根据省政府最终批复确定。

2.2.4 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后应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资人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独立投标)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要求

(1) 2021年末,净资产在15.8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 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有不低于45.2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3.1.4 商业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3.1.5 业绩要求

(1)自2017年7月1日(以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工可批复(或核准)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一条主线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投资的提供合同协议书(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投融资建设协议书或投融资合同)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由投标人负责项目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政府投资的提供工可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并认可经政府授权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认可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2)具有一条主线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证明材料: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特许权协议或政府方相关收费批复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由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经政府授权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3.1.6 其他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4.1.1 法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1.2 财务状况要求

(1)2021年末,联合体各成员净资产之和在15.8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联合体成员成立不足三年的,仅要求提供最新的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各成员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4.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45.2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以承诺书形式,承诺在下阶段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4.1.4 商业信誉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联合体各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4.1.5 业绩要求

(1)承担投融资(或建设管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自2017年7月1日(以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工可批复(或核准)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一条主线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投资的提供合同协议书(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投融资建设协议书或投融资合同)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由投标人负责项目投融资(或建设管理)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政府投资的提供工可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并认可经政府授权组建项目公司的业绩(附相关证明)。认可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2)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一条主线里程在15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证明材料: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特许权协议或政府方相关收费批复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由投标人负责项目运营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认可由其作为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经政府授权组建的项目公司(附相关证明)、或委托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委托管理文件,附相关证明)的业绩。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

4.1.6 其他要求

(1)如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不低于50%),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与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4)自2019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外),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或虽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不允许其参加下一阶段的招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2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5日。

6.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zhou.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

6.4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zhou.gov.cn)“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572-2220028)。

6.5 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9月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2年9月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0:00。

7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7.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关联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发布。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90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2-2129108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5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联系人:郑先生、姬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22249/0571-85381538

9、软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软件客服

电  话:4009980000/0572-222002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资格预审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资格预审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ggzy.huzhou.gov.cn),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日

资格审查-申苏浙皖资格预审.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