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以制度创新推动长三角船检一体化先行先试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船舶流动性日益增长,船舶检验发证地的地方船检机构前往异地(船舶营运地)进行船舶检验的频次持续上升,由于船检资源十分紧缺,加之疫情影响,导致异地检验周期长、成本高、质量安全隐患大,航运企业获取快速、便捷船检诉求十分迫切。
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简称舟山船检)聚焦船民、船东急难愁盼,创新党建联学模式,与南京船检建立合作关系,逐步验证通检互认可行性。尤其是2021年8月,南京籍运输船“淳凯1”在舟修理,但因疫情影响,南京验船师无法来舟实施验船,船东心急如焚。舟山船检勇于挑担,首次试水“通检互认”,及时为该船完成检验,得到船东热烈点赞,并迅速引起行业高度关注。
舟山船检以舟山和南京合作为蓝本,探索“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模式”,加大与长三角有关单位沟通协作,联合江浙沪皖有关海事、船检机构共同完善通检互认机制,破除政策壁垒,成功将该模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之一列入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长三角部分区域实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通检互认机制。2021年9月27日,被列入首批试点单位的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舟山)、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省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皖江船舶检验局6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各试点单位坚持安全便民、先易后难、检验量对等、严守规范等原则,对登记在上海、舟山、南京、泰州、皖江地方船检机构的船舶,优先考虑对两个换证检验周期内、回船籍港不便船舶的定期检验(不包括换证检验)和临时检验实施“通检互认”。创新试点实施不到半年时间,舟山船检先后帮江苏南京、安徽皖江等地检验了数艘,其他试点单位成功互检20余艘。
该模式不仅实现了长三角区域船检资源共享,缓解了地方船检资源短缺问题,还打通了疫情防控下船检“绿色通道”,为增强船民和船企获得感提供保障,为全国通检互认机制奠定基础。成果在近日被列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自区第八批制度创新成果》。
下一步,舟山船检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坚决守好船舶质量安全关,落实好“通检互认”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扩大“通检互认”试点范围,力争将成熟经验在更多沿海城市推广应用。(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