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巡游出租车启动“油改电”
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简称《技术标准》),对车辆有关参数、性能和要求作具体明确,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和降本增效。
据了解,该标准是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管理实际作出的最新修订,是杭州在出租汽车领域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杭州亚运城市绿色及智慧交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2年3月21日起,杭州市区范围新增、更新巡游出租汽车必须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车辆应符合《技术标准》。这意味着,目前杭州街头行驶的燃油出租车,将陆续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车。
《技术标准》从舒适性、安全性、环保性、专用配置、行业标准、适用区域六方面,对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必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公里(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等。同时,还明确由汽车生产厂家或其指定的汽车经销商集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应急报警、录音录像、数据实时传输和服务评价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
此前,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杭州市巡游出租车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加快全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简称“油改电”)。
根据迎亚运、碳达峰等节点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分阶段实现巡游出租车“油改电”工作目标。到杭州亚运会前,完成“油改电”的比例达到30%;到2024年达到60%,通过三年行动,完成巡游出租汽车“油改电”不少于6000辆;到2027年,主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内10107个存量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规定期限内新增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车型的巡游出租汽车并按要求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的,给予一次性运营补助3万元,一个经营权指标只享受一次补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可通过指定的线上线下渠道进行申请,经杭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助资金,相关政策另行发布。
按照杭州市出租汽车“同城一体化”发展要求,相关政策标准明确杭州市区统一适用,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执行。(浙江公路与运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