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更新网约车 新能源汽车优先
发布日期:2022-02-22 信息来源:交通旅游导报
记者从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获悉,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对该市网约车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新政策将于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改的网约车细则主要做了两处优化调整。一是优化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将原政策中“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及本市社保在缴且已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在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除外”,修改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在本市已办理居住登记,或在本市已办理身份信息登记”。
二是优化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删除原政策中“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及“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及复印件”,将“非新能源车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mm,纯新能源动力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km”,修改为“非新能源车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低于10万元,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纯新能源动力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新增和更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自2017年1月15日嘉兴市出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来,全市网约车市场迎来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底,先后有滴滴出行、万顺叫车、享道出行等20家网约车平台在嘉兴取得经营许可,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6748辆,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22014人。此次修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嘉兴市网约车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合规化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