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关于抄告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加强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日
(联系人:周琪,联系电话:0571-87820283)
关于抄告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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