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1328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12-02 |
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试验检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试验检测招标已于2022年12月01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5号
邮政编码:325100
电 话:0577-53665798
本次招标评标结果如下: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价 | 工期 | 综合得分 | 项目经理 (总监) | 备注 |
1 | 温州信达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511.7233 | 0 | 97.70 | 王丹锋 |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投标人 |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 永嘉县中交一公局上瓯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完成时间2020年7月,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 |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 | 永嘉县中交一公局上瓯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2、评分业绩 | ||||||
投标人 | 228 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 |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完成时间2021年9月,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 | 228 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 |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负责人 | 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平阳段)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第 JC-2 标段 |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投标人 | 330 国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 | 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 完成时间2022年3月,服务内容包含检测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含预应力张拉、压浆密实度、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公路等级一级公路。 | 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西安中交一公院瑞通科研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未附主要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个人扣分的网页截图。 | 不符合评标办法2.2条资格审查第(4)款“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规定。 | 已组织询问,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
招标人: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试验检测
开评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
招标人名称: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