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1327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12-02 |
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已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公开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行业主管部门
越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袍江新区育贤路78号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601791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328号
邮政编码:312099
电 话:0575-88613506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评标结果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 位 名 称 | 评标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累计得分 |
第QZ01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432087.00 | 汪文滨、高级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G3300041162、咨登1220071200117 | 冯世挺 | 96.60 |
无。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一期)勘察设计 | 湖州浔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施工图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2021年1月14日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勘察设计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G4012)浙江景宁至文成段工程现场专项 | 浙江景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1月29日、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汪文滨(项目负责人 | 20省道浦江联盟至古塘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浦江县20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 | 高级工程师、担任过新(改)建一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 合同协议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冯世挺(技术负责人) | 527国道嵊州黄泽至甘霖段工程 | 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担任过新(改)建一级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2、评分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6国道岱山段改建工程 | 浙江省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图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2018年3月1日、208米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的勘察设计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吉至洞头公路洞头霓屿至北岙段工程勘察设计 | 温州市洞头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图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2021年9月8日、公路等级:一级公路、特大桥1座总长3580米、勘察设计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桐乡市苏台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80.1130亿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3日、公路等级:高速公路、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和现场专项试验检测工作)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汪文滨(项目负责人) | G60沪昆高速公路金华互通至浙赣界段改扩建工程第1标段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 | 担任过新(改)建高速公路全长136.786公里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单位更名证明材料 |
备注说明: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104国道绍兴东湖至蒿坝段改建工程(越城区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开评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
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