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召开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二十条和省二十三条关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交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12月2日(周五)15: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交通运输厅9楼2号会议室;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厅领导,厅安全处、建管处负责人,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和工程处负责人,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省交通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各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台州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人,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义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大队主要负责人,部分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名单附后)。
四、会议议程
(一)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和义东高速公路指挥部交流发言。
(二)厅领导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市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2日(周五)10:00前通过浙政钉报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赵殿鹏,电话:15372030628(浙政钉同号)。
(二)请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和义东高速公路指挥部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每家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三)会议视频调试时间为12月2日上午10:00开始。视频技术联系人:沈杰,联系电话:18357118716。
(四)主会场参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提供入浙后“三天三检”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分会场疫情防控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附件:参会项目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