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出台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加快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目标要求和省厅清廉交通建设工作部署,纵深推进清廉质监单元建设,推动构建全方位的廉政教育、监督、管理链条,持续深化“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亲清政商关系,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通过细化正面、负面各十条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清单,为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与各类市场主体接触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各类交往行为的“红”“蓝”双色线,引导干部职工在为市场主体主动服务、积极作为的同时,能够做到谨守底线、不越红线,维护好中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少数党员干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产生“清而不亲”的现象,存在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的问题。《规范》针对此类问题,以“清而有为”优服务行为准则正面清单鼓励干部职工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主要包括正确对待市场主体、政务服务主动高效、执法公正规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等十项内容。正面清单倡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念,鼓励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干事成事,主动热情为管理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及时回应企业的合理诉求、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树立交通质监干部“清而有为”的良好形象。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严守坦诚交往、相敬如宾“亲”的原则,更要划出公私分明“度”的界限。《规范》明确了“亲而有度”守红线明底线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严禁干预市场公平、严禁滥用监督执法权力、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严禁不当社会交往行为等十项禁止行为。负面清单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严防与各类市场主体交往过密、权钱交易等“亲而不清”问题,以清正廉洁的形象服务交通质监事业发展。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通过制定落实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清单,引导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同时坚守红线底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质监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护航。(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