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运输系列普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也将迎来浙江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根据省普法办印发的活动方案要求,省厅制定了《浙江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运输系列普法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通过浙政钉实时报送活动信息和音视频资料。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29日
(联系人:许慧菁,联系电话:0571-8789782)
浙江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运输系列普法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