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浙江省港口第三方安全抽检服务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为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履职,推动港口危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提升我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现将《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浙江省港口第三方安全抽检服务操作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浙江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