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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1-13368 文件编号:浙交建〔2021〕63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07-07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杭7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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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健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杭76号《关于要求加快实施320国道桐庐段北移项目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对320国道桐庐段北移,即S310(原23省道)奉化至桐庐公路桐庐窄溪至麻蓬段改建工程,已列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库。普通省道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各设区市,据了解,目前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报杭州市发展改革委待批复。

我厅历来十分支持桐庐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近期批复了320国道桐庐东兴路段平改立工程的方案设计。关于320国道桐庐段线位北移事宜,交通运输部对普通国道局部路线调整有专门要求,我厅将统筹研究该类事宜,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同时按照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国省道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乔路

联系电话:0571-87809692

传  真:0571-87819497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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