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上运输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预通知

2021-03-15 17:47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中心便笺〔2021〕15号

关于召开进一步加强全省水上运输安全工作

视频会议的预通知

 

各市港航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港航事业发展、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港航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海事局决定召开全省水上运输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3月17日下午3时开始。

会议地点:主会场设在厅机关4楼多功能厅;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

1.省交通运输厅分管领导,厅港航处和安全处负责人;

2.浙江海事局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省港航管理中心领导,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分会场

1.各市交通运输(港航)部门、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分管领导、直属海事机构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2.各市港航中心、执法队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各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沿海航运企业及内河主要航运企业(企业名单附后)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事项

(一)交流发言单位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海事局,浙江省海运集团、岱山县中昌海运有限公司。各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在当地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中心分会场发言。

(二)本次会议采用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主会场与各分会场的视频调试时间为3月17日(星期三)8:30至会议开始前。主会场视频调试联系人:王久辉,13600544170(614170)。

(三)请各市港航部门将本通知转至本市所辖县(市、区)对应参会单位,并落实好各分会场参会人员。

(四)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会。

(五)会场布置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参会人员请自戴口罩,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模式

 

附件:内河主要航运企业名单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内河主要航运企业名单

    浙江众欣航运有限公司(湖州)、嘉兴市鼎达航运有限公司(嘉兴)、安吉川达船务公司(湖州)、长兴兴能航运有限公司(湖州)、平湖市腾运船务有限公司(嘉兴)、嘉兴市嘉杭水路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嘉兴内河航运有限公司(嘉兴)、绍兴汇海航运有限公司(绍兴)、嘉兴吉诚贸通航运有限公司(嘉兴)、绍兴越舟货运有限公司(绍兴)、兰溪三江仓储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嘉善三宝船务有限公司(嘉兴)、嘉兴嘉海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嘉兴捷达船舶运输有限公司(嘉兴)、长兴天顺物流有限公司(湖州)、浙江兴一物流有限公司(湖州)、湖州富博航运有限公司(湖州)、绍兴市王氏物流有限公司(绍兴)、杭州萧达航运有限公司(杭州)、永嘉县宏发运输有限公司(温州)、长兴县鸿运航运有限公司(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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