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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部分客车通行费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函

2021-02-05 09:48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安吉县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吉县境内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5号),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对仅行驶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互通至安吉互通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互通至孝源互通段,且进出均在杭长高速公路天子湖、安吉北、安吉收费站,申嘉湖高速公路梅溪、孝源收费站等5个收费站,并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帐卡的浙E 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在建的杭长高速公路南北庄收费站经省政府批准运营后,纳入此次实施范围。

二、实施时间自2021年2月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请你县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方式调整平稳有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联系人:余群燕,联系电话:0571-8780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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