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等项目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函
宁波市、绍兴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集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等设置收费站和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69号),现就有关收费事项函告如下:
一、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为政府还贷项目,同意其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1 。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宁波新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杭绍台高速公路柯岩至鉴湖枢纽段为政府还贷项目,同意其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绍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同意杭甬高速公路孙端和陆埠收费站自2021年12月24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详见附件3。运营管理单位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四、鉴于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新桥收费站为原三门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新桥收费站迁址,为便于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重新明确三门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里程(详见附件4)。
五、请督促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抓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复函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切实维护交通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公路连接线新桥至石浦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2.杭绍台高速公路柯岩至鉴湖枢纽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3.杭甬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里程表
4.三门湾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里程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王晓菲,联系电话:0571-8780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