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76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20〕7号]
陈丹凤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76号《关于将羊栖菜纳入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是全国性统一政策,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要求各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一致性和规范性。羊栖菜不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无法参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优惠,我厅也无权在国家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外自行增加品种,望予谅解。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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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