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0-1348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0-12-21 |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第TJ02标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第TJ02标段施工招标于2020年12月16日公开开标、12月17日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0265
监督部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220060
发 包 人: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湖州经济开发区康山街道二环西路2008号1幢3层
邮 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126210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第TJ02标段施工招标
评标结果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 (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第TJ02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20061499.0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941 | 曹裕兴(浙133060919478) | 98.35 |
施工招标评标否决投标情况
无
第TJ02标段 第1中标候选人 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曹裕兴 (拟委任项目经理) | 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绍兴金华段土建施工第HST-TJ03标段 | 浙江绍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0年6月19日,新建高速公路鉴湖枢纽互通工程施工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项目经理变更审批表、业主业绩证明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 | S45义乌至东阳高速公路工程(原项目名称为:义乌疏港高速公路BT) | 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义乌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7年12月12日,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含特大桥1座、枢纽互通2处、主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业绩证明、单位名称工商变更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 |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8年12月21日,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含特大桥1座、枢纽互通1处、主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业绩证明、单位名称工商变更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 | 杭(州)长(兴)高速公路北延(泗安至浙苏界)工程第01标段 | 浙江长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17年1月4日,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含枢纽互通1处)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单位名称工商变更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 | 铜鼓至万载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P3标段 |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鼓至万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 交工日期:2016年12月16日,新建高速公路工程(含主线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类似项目《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单位名称工商变更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第TJ02标段施工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评标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