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新版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6-05-12 16:14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现将调整优化后的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版适飞空域于5月14日零时启用。

附件:1.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图片格式)

          2.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shp格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图片格式).pdf

附件2: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shp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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