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路工程全过程阳光造价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最新《工作指引》来了!
发布日期: 2025-02-05 08:15 信息来源:浙江交通质监公众号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为构建公路工程全过程阳光造价体系,提升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水平,实现造价管理标准化、数字化、阳光化,有效控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公路工程全过程阳光造价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制定背景:总体思路是构建“1+3+3”的全过程阳光造价体系。“1”是指实现全过程贯通的阳光造价体系的总体目标;第一个“3”是指实现总体目标的三条路径,即全过程标准化、全过程数字化和全过程阳光化;第二个“3”是指三个实现载体,即1个工作指引、1个统一编审要求、1套标准化编码。
通过贯通全过程造价管理、统一全过程造价编码、规范造价文件编审要求,实现造价阳光公开、信息共享,指导项目进行造价决策。贯通各阶段造价数据,形成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有效指导造价决策。统一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造价文件编码,形成全过程造价数据库。完善细化造价文件编制和成果文件格式要求,规范统一行业部门审核的要求。
《工作指引》提出这些主要内容
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全过程阳光造价管理内容、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造价管理工作职责。
关于造价标准化、数字化、阳光化:1.标准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造价标准化管理工作,包括管理流程标准化、文件格式标准化、编码体系标准化。2.数字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造价监督管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使用数字化平台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数据标准要求、文件报审数字化、造价审查数字化、造价数据库建设。3.阳光化。通过标准化管理、数字化手段,实现造价阳光公开化,包括文件编审阳光化、造价数据库阳光化、造价指标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