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引号:002482277/2025-0020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政策文件及解读 公开方式: 成文日期: 2025-11-13

关于《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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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招标投标治理改革,开展“三统一”行动(统一管理体制、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专项整治),建立信用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处根据招标投标改革相关要求,印发《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便于理解,现就《示范文本》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0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我厅印发《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办法”),近年来,我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一直按照编制办法,结合我省陆续出台的招标投标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去年以来,我省深化招标投标改革,要求行业部门履行好分业监管职责,打好规则、范本、信用、标后监管的组合拳,需要出台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一步指导规范水运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二、总体思路

总体与交通运输部2008招标文件一致,结合我省2013年编制办法,主要围绕择优和防范围串标、规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要求等4方面做了调整优化。

三、主要内容

(一)择优和防范围串标方面

1.优化评标办法,增加招标人自主权

考虑借鉴我省公路施工范本,增加“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同时可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方式。

(1)增加“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适用范围覆盖所有水运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自行选择。该方法2024年起在省公路施工招投标领域应用较广泛,效果良好。同时,今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文鼓励探索应用。

(2)可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省发改委评定分离指引等,全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评定分离”,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2.增加评标专家数量

为减少评标专家个人因素影响,对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的复杂项目,鼓励采用9人以上单数。采用9人的,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采用11人的,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3.增加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内容

2023年,省建设厅联合省发改委、交通、水利部门,在招投标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本次编制,在示范文本中增加资质动态核查相关内容,进一步净化市场。

(二)规范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1.完善信用评价结果使用规则

优化企业信用等级应用,增加人员信用评价等级在投标中应用。

(1)企业信用加分:因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已于5月1日应用,考虑政策稳定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表。

企业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内容

AA

A

B

C

D

加分分值

0.5

0.5

0

-0.5

-5

加分次数

4

4

不限次数

有浙江省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浙江省信用评价结果。无浙江省信用评价结果,有全国汇总评价结果的,应用全国汇总评价结果。无全国汇总评价结果也无浙江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按B级认定。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最低的得分计算,使用AA或A等级加分的,需联合体各方均使用并符合要求方可加分。

(2)主要人员信用加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增加主要人员信用加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和技术通过制的合理低价法的项目取消人员信用加分,但保留信用C、D低等级的人员扣分。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评标办法

主要人员

AA

A

B

C

D

综合评分法

项目经理

0.3

0.15

-

-1

-2

技术负责人

0.1

0.05

-

-0.5

-1

安全负责人

0.1

0.05

-

-0.5

-1

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技术通过制的合理低价法

项目经理

-

-

-

-1

-2

技术负责人

-

-

-

-0.5

-1

安全负责人

-

-

-

-0.5

-1

2.规范投标人诚信投标

一是增加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等主要责任人的诚信投标承诺函。二是要求投标保函等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严格落实“七个不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的通知》,在示范文本使用指南中增加“不准限定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等“七个不准”的具体内容,要求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编制招标文件。

2.支持联合体投标

针对我省水运施工企业有资质,但缺少代表性业绩,在项目投标中处于劣势的情况,支持中小企业与实力强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共同提供。

3.减轻企业负担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资金周转,保障建设工程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助企“工完账清”,本次修订在合同中增加条款,质量检测合格之前,鼓励招标人根据实体工程施工完成情况预计量支付部分工程款。

(四)落实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浙交〔2023〕132号),明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目标和要求,健全管理体系,落实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刘巧玲,电话:0571-8780272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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