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关于公布长三角交通领域2024年度标志性合作成果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展示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成效,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组织开展了长三角交通领域2024年度标志性合作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初步筛选、专家评估和集体会商,共同认定长三角交通领域2024年度标志性合作成果16个,现予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突出标志性,强化合作性,持续做好标志性合作成果经验提炼、宣传总结和推广应用,打造更多具有全国影响、群众有感、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成果,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交通贡献。
长三角地区交通专题合作组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代章)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