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4-1221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4-08-05 |
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浙江省考区考试公告
访问次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水函[2024]20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在杭州市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时间 级别 | 10月26日 | 10月27日 | ||
上 午 10:00-12:00 | 下 午 14:30-17:00 | 上 午 9:30-12:00 | 下 午 14:30-17:00 | |
助理试验 检 测 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
试 验 检 测 师 | 公共基础 | 道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运结构与地基 | 水运材料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的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1.报考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
(1)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2.报考试验检测师考试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试验检测师考试:
(1)取得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并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3)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含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试验检测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四)试验检测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公共基础科目和任一专业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
1.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2.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3.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专职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时间和实习期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三、免试条件
(一)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对于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同级别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公共基础科目。
四、报考程序
往年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除试验检测考试中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免于审核。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须知、承诺制告知书、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当书面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责任后果。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曾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9月6日。
2.方式:登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syjc.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具体要求:
1)照片为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
2)在线核验身份证和学位学历,核验不通过的,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如身份证核验不通过的,要求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如学历学位信息核验不通过的,要求上传学历证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中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且二维码能扫描),若持有2002年及前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则上传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承诺和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现场复核
现场复核适用于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5年内)、Ⅲ类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1. 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
2.地点:杭州古墩路1516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要求:以上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其中,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应为扫码可查的有效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25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点击“我要考试”,选择“考试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平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试验检测考试依据《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发布在“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中,考生可免费下载;考试用书可参阅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2024年版)》。
六、考试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考试费用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138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公共基础》、《道路工程》和《桥隧工程》每门61元,《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和《水运材料》每门68元。
(二)支付方式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9月15日前登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缴纳。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单位名称要按照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不能省略或简写,不接受临时机构(如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总监办、工地试验试验室等)盖章审核的报考资料。
(二)考生报名要求本人在系统中如实填报报考信息,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填报时应确保手机号码等信息完整正确,便于及时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如因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在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从事公路水
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的经历,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资格审核部门对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时,有权要求报考人员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如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将在本年度的信用评价中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扣分。
(四)联系方式:
0571-88481772,高老师
0571-88481688,赵老师
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浙江交通职业技学院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