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和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党委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研讨、现场警示教育等形式,努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6月17日下午,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领导领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新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主任韦征逐条逐句领学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有关条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以公谋私,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王新平强调,廉洁纪律与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休戚相关,务必学深吃透,严守底线,反对特权,正确用权。
一要强化红线底线意识
通过学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的廉洁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生活工作的行为习惯,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管好自身的同时,注重管好“身边人”,弘扬清廉家风,确保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二要持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在公车使用、“三公”经费、采购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都要树牢纪律规矩的标杆,严格遵规守纪,不越红线。
各党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支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提醒教育,注重扣好“第一颗扣子”,确保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好、开展好,真正使学习过程成为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
6月13日下午,中心党委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省委党校党风党纪教育馆,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全体党员依次参观了“从严治党 伟大征程”、“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清廉浙江 重要窗口”、“学纪识规 知戒守纪”四大展厅,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百年征程,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了近年来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沉痛教训。通过沉浸式空间感悟、多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纪法意识。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参观,大家一致表示,要立足本职岗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做到铭“纪”于心、践“纪”于行,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为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浙江交通质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