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浙江省全面推进海船“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

2024-04-30 17:48    信息来源:浙江港航微信公众号   字号:[ ]    访问次数: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浙江海事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船级社浙江分社印发全省海船跨部门“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实施通告和办理指南,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海船“多证联办”,解决了沿海船舶证书办理“办证慢、环节多、手续繁”问题。

改革后,海船办证变串联办为并联办,办证材料可瘦身50%以上,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实现企业船户办证从“多头多次跑”到“一次通办”的转变,预期每年可为1000多艘海船提供“多证联办”服务,平均办证时间由30天缩短至3天,为水运企业节约成本超30亿元,打造沿海船舶“多证联办”浙江样板。

主要做法

信用好容缺办,提供便捷高效新体验。对航运企业信用好的申请人实施“容缺受理”,申请人持海事管理机构出具《“一船多证一次通办”(多证联办)服务收存单》,申请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危险品船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容缺收存,海事部门容缺船检相关证书,双方同步办理,仅需承诺领证时补齐容缺证书。

多件事一次办,构建联办服务新框架。服务企业船户,深化流程再造。允许申请“多证联办”的申请人,在申请同一船舶的多个证书时,改变逐项按序申请、按序审批的模式,实施同时申请、同时收存、同步审核,实现“一表申请、多证联办”。

跨部门协同办,开创协同共治新局面。打破审批结果互为前置的限制,实行海事“一窗受理”,交通、船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高效运转、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在“多证联办”模式下,申请人可以同步向交通、海事船检等部门申请检验发证和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等证书。交通、海事互认容缺,在系统数据共享受限的条件下,通过工作群共享船舶信息和办理进度,无需企业来回折返,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全程不停航办,提升行业监管新效能。改变办证必须停航的传统做法,允许船舶在办证期间继续持有效的原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证书航行,并由交通部门配发短期营运证,全国范围内转籍到浙江的海船均可实现“不停航通办”,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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