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征求《内河航道船舶智能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和“浙江制造”标准培育计划的通知》(浙市监函〔2023〕148号)要求,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牵头起草了《内河航道船舶智能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22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省中心联系人,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邹凡;联系电话:13777430359;电子邮箱:15822602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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