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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9  信息来源:科技处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根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本单位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金欣怡,联系电话:0571-87820260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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